close
茲通告本公司將謹定於2013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座香港上環蘇杭街83號香港蘇豪智選假日酒店38樓1及2號會議室舉行股東周年大會(「股東周年大會」),以處理下列事項:

普通事項

1. 省覽及采納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以及本公司董事(「董事」)及本公司獨立核數師(「核數師」)報告。

2. 委任國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核數師及授權董事會厘定其薪酬。

3. 宣派末期股息每股本公司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股份」)1港仙,將向於2013年6月7日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之本公司股東派付。

4. 重選退任董事。

5. 授權董事會厘定董事薪酬。

特別事項

考慮及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不論有否修訂)為普通決議案:

6. 「動議

a. 無條件授予董事一般授權,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置未發行股份或可轉換為股份之證券或購股權、認股權證或可認購任何股份或有關可換股證券之類似權利,並於有關期間或之後作出或授予將會或可能須行使此等權力之售股建議、協議或購股權,惟不時因(a)供股(定義見下文);或(b)於行使當時為授出或發行股份或認購股份之權利而采納之任何購股權計劃或類似安排項下之任何購股權後;或(c)於行使本公司發行之任何認股權證或可換股債券或可轉換為股份之任何證券(發行相關認股權證及其他證券先前已獲本公司股東批準)所附認購權或轉換權後;或(d)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作出之任何以股代息或類似安排而可能發行之任何股份除外,該等股份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之20%;及

b. 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起至下列三者之最早發生日期為止的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

ii. 法例或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周年大會之期限屆滿時;及

iii. 本公司股東在股東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撤銷或更改根據本決議案所給予之授權時;

而「供股」指於董事指定之期間向於指定記錄日期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之股份持有人按其當時所持該等股份之比例發售股份(惟董事有權就零碎股權,或適用於本公司而任何有關司法權區之法例所訂明之任何限制或責任,或任何認可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之規定,作出其認為必要或權宜之有關豁免或其他安排)。」

7. 「動議一般及無條件批準授予董事無條件一般授權以購回股份,並由董事遵從及根據所有適用法例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購回股份,惟須受下列條件規限:

(a) 該項授權有效期不得超過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

(b) 該項授權將授權董事促使本公司按董事可能酌情厘定之價格購回股份;

(c) 本公司於有關期間內根據本決議案第(a)段將予購回之股份不得超過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之10%;及

(d) 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起至下列三者之最早發生日期為止的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

ii. 法例或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周年大會之期限屆滿時;及

iii. 本公司股東在股東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撤銷或更改根據本決議案所給予之授權時。」

8. 「動議在具備未發行股本之情況下,待上文第6項及第7項決議案獲通過後,將本公司遵從及根據上文第7項決議案購回之股份數目,加入到董事遵從及根據上文第6項決議案可能配發或有條件或無條件同意配發之股份數目內。」

附注:

1. 凡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且有權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本公司股東,均有權委派多於一名受委代表或一名正式授權之公司代表出席及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本公司股東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依愿親身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及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屆時,其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作已被撤銷論。

2. 股東周年大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隨附於本公司日期為2013年4月19日之通函。按隨附代表委任表格印備之指示填妥及簽署之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經簽署之有效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檔案(如有)或經由公證人證明之上述授權書或授權檔案副本,最遲須於股東周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前48小時送達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方為有效。

3. 為確定本公司股東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權利,本公司香港股東名冊分冊將於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5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於上述期間內不予辦理股份過戶登記。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股份過戶檔案(連同相關股票)須於2013年5月27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

為確定本公司股東於通過有關決議案後享有擬派末期股息之權利,本公司香港股東名冊分冊將於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7日(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於上述期間內不予辦理股份過戶登記。為符合資格享有擬派末期股息,所有股份過戶檔案(連同相關股票)須於2013年6月4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

4. 就上文第6項決議案,董事欲表明彼等暫無計劃根據上文第6項決議案將予授出之一般授權發行任何新股份。
私家偵探社私家偵探偵探社香港私家偵探社偵探
徵信社徵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007site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